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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陕西西咸新区上林街道办用执法车封堵企业大门10多天,引发关注。
据报道,5月14日,涉事街道办城建管理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着便装单独上门,到董某的简易卫生间加工厂口头要求停工。董某要求出示执法证件未果,将其推出门外。随后,有人调来综合行政执法车堵住厂门,几天后又增派一辆车堵住偏门。西咸新区环保部门一名工作人员称,董某的厂房内有油漆和工具,环保部门主要是核查刷漆的违法行为。该部门另一名工作人员确认,并未要求董某停工和下达文书,理由是找不到董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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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车封堵厂房大门(监控视频截图)
更荒唐的是,当媒体追问是否合规时,街道办工作人员竟称“街道办没有文书,没有执法证,有工作证”,不配合检查就应该堵门。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也回应说:“咋不合适?”
没有程序正义,就没有实质正义。企业若存在违规刷漆等行为,理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但问题是,执法者自身首先要守法。《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,执法人员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;不出示证件的,当事人有权拒绝调查或检查。涉事工作人员穿便装、单独上门、无证无文书即要求停工,三条基本程序规范全部落空,本身就涉嫌违法。以执法车辆封堵厂门,更构成程序违法和滥用职权。若此风一开,任何人仅凭一身便装、一辆公务车就可以随意剥夺他人生产经营权,法治秩序何在?
更令人忧心的,是相关人员面对质疑时的态度。那些“雷人”话语背后,是根深蒂固的权力本位思维,是“我是公家人,我说了算”的盲目自信,更是赤裸裸的权力任性——程序违法在他们眼中,根本不算个事。
执法车堵门10多天,货物进出受阻,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是实实在在的。各地为优化营商环境倾注了大量心力,一起粗暴执法事件却足以令其大打折扣。当街道办人员不经法定程序就能堵死一家企业的门,这种不确定性比任何硬件短板都更令企业却步。
配资炒股目前,当地纪检监察工委已牵头成立工作组介入调查。希望调查不仅要查清事件始末,更要给当事人和社会一个明确交代:谁做出的堵门决定?这种“法外执法”为何在街道办层面畅通无阻?唯有依法依纪追责到人,方能以儆效尤。
法治的权威,不仅体现在对违法者的惩处,更体现在对执法者自身的约束。让执法回归法治轨道,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才能真正守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一方营商环境。
(黄河评论信箱:zghhpl@163.co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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